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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d title="论儒释道生死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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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4  论儒释道生死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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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作者：曲黎敏(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北京天人医易中医药研究院研究员)</p>
<p>　　东方源远流长的“死生之学”令西方震惊。总体而言，在死亡的观念上，西方大多抱有悲观的态度，如死亡是人生“黯淡的旅伴”（尼采），“死亡是人生计划和希望的总失败”（萨特），死亡是“灵魂离开肉体的监狱而获得释放”，研究哲学是“死亡的练习”（柏拉图）。相形之下，东方关于生命的理念则明显乐观，它牢牢掌握因循自然的原则，对生与死有着大无畏的态度，甚至在中国，从来都不尝有过地狱的概念，至多是鬼界，在那里有阎王或恶鬼，但也有栩栩如生、娇媚如常人的好鬼。道教索性另造仙界，生命不是向下，而是向上变形。释家更为博大精深，死亡之学更为圆融，甚至成为一种可操作的学问，在那里，死亡也成为一种艺术，成为一种具体的经验，是“活的艺术”或“生的艺术”的补充与圆成。</p>
<p>　　1．儒家生死观</p>
<p>　　对痛苦的人生而言，死亡不啻为一种解脱，但人性的贪痴还要为灵魂找到一个归宿。“灵魂”两个字可以说是人类尊严与梦想的一种体现。它使人类有别于处于生物链上的可悲的动物，它使人类不再局限于四季与风花雪月的轮换中，而是去思索永恒，时空也不再是毫无意义的伸展与延续，它关涉到人的生命理念的日益成熟，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往哪里去？人类文明的历史始终饱含如此这般的焦渴。人们寻寻觅觅，上下求索，肉身与灵魂，现世与来世，人们试图超越和战胜那个令人痛苦的死亡的界定，优游于此岸，如同太阳每日照常升起，我们能够不断地逃脱、进入，而不是死亡那没有时间的永恒死寂。</p>
<p>　　但这太难了，如果说这边温暖、明亮，那么另一边则是无穷的寒冷与黑暗，无法想象，死与生，由于它的不可重复性，而成为人类认识生命的盲点。一个秘密，无法言说，于是孔子这伟大的圣人便教我们将人生的重心放在此岸，强调生命的本质不在来世，而在现世，能够善始善终，生命的价值感就在其中。“人死曰鬼”，“鬼，归也”。魂属阳，属气，归于天，魄属阴，属形，归于地，人的生命就这样化解。“魂魄不离形质，而非形质也，形质亡而魂魄存，是人所归也，故从鬼”。（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人的生命本由天地和合而成，最终又归于天地本源。“生于天地之间者皆曰命”。（《礼记?祭法》）万物都在此规则中，但孔子并没有就此否定死亡于人生之意义。招魂与祭祀是人类的“尽爱之道”。人们扶柩而哭，披麻戴孝，袒衣散发，都是人类爱心及敬神的体现。他一方面教导人们厚葬尸体，让人的肉身在土地本源中得到深深的慰籍，另一方面，又鼓励人们用思念和灵牌来保佑那逝去的灵魂归于正途，永远不要迷失于这来去之路。魂兮归来，永远不要忘了，你的生命曾在这里驻足。就这样，在日常生活中，活人与死人相安无事，彼此为对方在各自的世界里点亮了一盏互相安慰的灯……</p>
<p>　　2．道家生死观</p>
<p>　　相对于儒家的理性平实，道家及道教则将死死生生推衍得有声有色。死亡不再是一场令人震惊、无法理喻的恶梦。庄子妻死，鼓盆而歌，一个新的、乐观的死亡哲学就以这样惊世骇俗的方式登场。不以生为喜，不以死为悲，人生不过是从无气到有气，从无形之气到有形之气，从无生之形到有生之形这样一个生命的有序过程，而死亡则是这种演化的回归。这比儒家的魂魄说更辽远，更空灵，生死齐一，方生方死，方死方生，生命的辩证就在其中，自然之“道”超越一切，人永远无法与造化之功抗衡，“生之来不能止，其去不能止”，生死皆为人生问题的极限，最好还是看开一点，有情便是痛苦，“无情”方能“悬解”和自由。究其深处我们还是感到其乐观的背后刮着对人生悲观、无奈的风。</p>
<p>　　但后来的神仙境界就此产生，道教高人并没有停止在庄子相对论的玄谈上，而是开始了一切真正的、使历来生死观为之改观的对生命的实践工程，死亡成了生命流程上有待突破的一个关键点，而不再是生命的某种极限。“魂”与“魄”由含有“鬼”气的飘渺之物变为可有所作为的“形”与“神”，由虚化神→神化气→气化精→精化形→形成人这个万物生成程序，推衍出一个怡神守形、养形炼精、炼精化气、炼气合神、炼神还虚这样一个逆修返源之道，在洞府仙境之中，时空开始变得富于弹性，可以逆转或回流，金丹的光芒遮蔽了生死的界限，别处相逢,古人与今人可以在生命的真境中，在独特的气场中往复交流。</p>
<p>　　3．佛家生死观</p>
<p>　　公元前六世纪，印度一位得道的王子宣称：“我将在此世间的黑暗之中，打击永生之鼓”。从那以后，人生不再是杂乱无章的阴影，因果学说将是说明今生及以后一切生中的普遍性原则，“轮回”一词美丽得令人晕眩，不死的灵魂可以迁往另一肉体不断再生，而“业”就是决定再生的出现和性质的法则，更确切地说，并没有可以转生的灵魂，除业以外，一无所有。生命告终之时，其行为的总和――业作为一个整体产生效果，并且决定另外一群“蕴”――一个再生者的性质。即每一个生命的性质及境遇都是今生或前世预先所作行为的结果，由此，在一切有机与无机世界中，没有单纯的、自我存在的、自我决定的永恒事物，一切都是合成的、相对的、暂时的，人的存在亦如是，虽有幼年、中年、老年这一相对稳定的流程，但死亡并不一定就是这个存在的终点，如果不能证得涅槃，诸蕴仍能集合，死亡不过像割除野草，而草根依然存在，仍会重新生长。</p>
<p>　　死亡对于已经证得涅槃的人固然无所轻重，但就大多数人而言，还是无法摆脱世间生命这无有终了之期的流浪生死，如何才能安然渡过肉体崩解时的可怖境相？如何才能把握死后的生命？以及在死亡的刹那与转生的时刻均表现清醒？最后如何求得生命的断灭，不再陷入轮回？关于这一切，佛陀给我们的，既有教导，又有体悟。</p>
<p>　　当佛陀默察生死轮回之时，用关于苦、集、灭、道所谓“四圣谛”，有系统地讲述了他的理论和实践方面的主要结论，第一谛为“苦”，生存包含有痛苦，而最令人痛苦的则是生命的无常。第二谛“集”为苦的根源，痛苦源于生命的贪欲、贪欲又由感受而生、感受因触觉而生，依次类推，便是“十二因缘法”，由此可知我们生到这世界中来，是由于我们前世的无明，以及我们临终时有再生的愿望，一切咎由自取。第三谛为“灭”，是十二因缘法的否定形式，“完全无贪欲，则无明灭，无明灭则行灭，行灭则识灭”……第四谛为“道”，即是痛苦消灭的道路――“八正道”：正见、正思惟、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定。这是唯一的解脱之道，是不朽的法则。生活能够终止痛苦的东西，不是现成潜伏在人性中的东西，而是经过有意努力而悟出来的，它的集合名词便是“般若”。如果说基督教的地狱意味着对人的罪恶的永远的惩罚，“今生来世总不得赦免”，那么佛陀的教义便是给人以机会。这种机会必须与每个人的努力相关，你努力一丝，就得到一丝，悟到一点，生命就成功一点。如此解脱之人，自知生死已断。心灵与肉体却充满清净与安宁，往世与来生，便如一池净水，清澈透明。</p>
<p>　　就这样，儒释道三家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完成了关于生与死的界定。无论是儒家的畏天命，修身以俟；还是道家的不信天命，勇猛精进；以及释家的根尘幻化，业不可逃，都为我们对生命的认知与参悟提供了可贵的帮助。即便是现代的生物学也还无法肯定死亡究竟是一切生物不可逃避的命运，还是仅仅是一生之中规律性的、然而却可以避免的事件。但无论如何，此身难得，真法难闻，只要我们珍爱此生，上下求索，即便生与死的阴影无处不在，人类也会有某种解脱。</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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